把落实《意见》融入自贸港建设大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局长 刘磊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新发展阶段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和“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规划。海南税务系统将紧紧把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契机,将《意见》的贯彻落实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加快建立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相匹配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
精心谋划《意见》落地措施
海南税务系统将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服务征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税收治理,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规范税收执法,保障自贸港简税制落地。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简税制设计的历史机遇期,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探索扩大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领域,在更多区域、更多事项上统一执法标准,确保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公正。加大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力度,持续扩大全省通办涉税事项范围,提升政策确定性、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既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又要科学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风险扫描机制,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
优化税费服务,营造更具活力的自贸港营商环境。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深入贯彻落实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办税咨询辅导机制,完善“智能+人工”征纳互动模式,推行24小时智能咨询,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提供线上服务。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打造“码上办”“掌上通”线上导办服务体系。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避免纳税人缴费人资料重复报送问题。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精准税务监管,严防自贸港涉税风险。围绕自贸港早期特殊税制安排,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统一风险识别库、二级识别、三级统筹、四级应对”的新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数据和信息技术支撑,开发电子税务局税收风险提示提醒功能;持续优化风险管理系统,研究建设自贸港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加快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归集、整合内外部涉税数据,为宏观、中观、微观税务分析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学习借鉴海南社会管理平台智能化、一体化监管经验,探索构建“动态信用+动态风险”监管体系。
深化税收共治,形成自贸港改革合力。完善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税收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相关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工作,进一步细化涉税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要求,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提供涉税信息的职责及交换方式,充分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大基础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
统筹推进《意见》落实落细
海南税务系统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落细《意见》各项改革任务。
提升站位,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工作要求,自觉把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紧紧围绕构建与自贸港税制相配套的征管和服务体系、创建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统筹规划,抓好一体落实。要树立系统思维,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自贸港税制改革、征管服务体系建设、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配置资源和力量,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使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形成整体。要做好各层级统筹联动,加强沟通协调,注重问题搜集和分析反馈,增强改革一致性和规范性。在各级税务机关建立《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好局内各部门力量,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各尽其责、通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共同推进《意见》落实。
结合实际,抓好创新落实。要结合海南自贸港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的税制改革安排,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准确理解“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把握好国际规则、国内一般规则与海南自贸港特殊规则之间的关系,紧密结合实质性运营规则、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简并税费、开征销售税等税收制度创新方向,充分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服务制度创新力度,加快构建适应自贸港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自贸港特殊税制安排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