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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法20问,你关注的问题都解答了!

  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针对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税务总局日前作出解答。

 

  1.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答: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

  

  2.购置哪些车辆应当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答: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上述应税车辆的都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3.小张于2019年7月1日购置一辆排气量为125毫升的摩托车,还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按照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排气量在一百五十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

  

  4.哪些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5.车辆购置税的购置是指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6.小明在某市4S店买了一辆原装进口车,属于进口自用车辆吗?

  

  答:不属于。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7.小李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已完税的应税车辆,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要。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8.某公司购置的车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9.张强刚买了一辆新车,应当去哪儿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10.购置应税车辆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按不同的购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11.小张在2019年7月1日购置一辆小汽车,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申报纳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本例中小张应在2019年8月29日前申报缴税。

  

  12.小明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要加收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有变化吗?

  

  答: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1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前后都没有变化,不会导致购车成本的上升。

  

  14.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15.小王2019年6月28日购置了一辆小汽车,打算7月3日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取得发票上载明的价格确定。

  

  16.我公司购买一台车,要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吗?

  

  答:需要。单位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在申报表“纳税人声明”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对申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在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时,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免填服务,仍需要单位纳税人加盖公章。若纳税人不方便携带公章到现场加盖,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申报表,按要求自行填写申报内容并加盖公章后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17.小张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做了装饰,装饰费要不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小张买的小汽车,其实际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做装饰花了5万元,这5万元的装饰费不是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没有做装饰,4S店将20万元的实际销售价格分解为车辆价格15万元、装饰费5万元,分别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或者不开发票),这5万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饰费,而是实际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应予缴税。这种分解应税车辆实际销售价格分别开票或者不开票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

  

  18.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19.小明于2019年7月5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小明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如果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三)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四)“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五)北京冬奥组委新购车辆;

  

  (六)新能源汽车;

  

  (七)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

  

  20.纳税人在办理免税、减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除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六)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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