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601148790/010-82385072

行业知识

about us

查看更多
联系我们

18601148790/010-823850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邮箱:langhongjuan@bjhbyc.com

查看更多

行业知识>>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知识 >
小型微利企业 政策提示 第一期

2024年06月26日  来源:北京税务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答:2019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多少?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Copyright © 2005-2020 京ICP备17028520号 涵博永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ming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