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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全知道!
2023年05月06日  来源:北京税务
 
政策规定
 
1.扣除范围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指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扣除方式
 
答: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扣除主体
 
答:一是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均已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5.留存备查资料
 
答: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热点问题
 
1.父母均要满60周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享受扣除?
 
答: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双胞胎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不能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4.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5.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吗?
 
答:被过继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属于独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没有兄弟姐妹与其一起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6.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22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2022年度可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7.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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