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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检要求

 
关于2016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评审机构:
      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数据分析工作,经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研究决定,现就2016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以下称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持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企业均须参加,并按要求填报本企业2015年度的数据信息。获证企业名单以“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上公布的获证企业名单为准。
2015年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的企业,暂不要求单独填报运行维护业务数据信息。
二、填报方式
获证企业需登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中“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并提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年度数据信息表》(以下称《年度数据信息表》)。
三、填报时间安排
1.  2016年6月15日前,获证企业应完成《年度数据信息表》的网上填报和提交工作。
2.  2016年7月10日前,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B级评审机构(以下称B级评审机构)应按照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的要求,对其注册所在地获证企业网上填报的《年度数据信息表》进行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在网上提交至电子联合会资质办。
B级评审机构主要确认企业填报的年度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异常(如数据单位是否正确)等内容。
3. 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对获证企业报送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开展抽查工作,并在2016年7月15日前将拟抽查的企业名单发委托抽查机构。
4.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和委托抽查机构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包括要求获证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原件)或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5. 2016年9月15日前,B级评审机构和委托抽查机构应将2016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和抽查工作的总结及抽查记录(均为电子版)报联合会资质办。工作总结的重点是阐述数据填报和抽查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获证企业对资质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1. 2015年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中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系统上线后,已要求全部获证企业重新进行了企业账号注册,因此此次填报年度数据时,用新的企业账号登录。
尚未进行企业账号注册的,请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首页点击“企业账号注册”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后,登录并填报年度数据。
2. 以往年度获证企业遗失、遗忘登录密码信息的问题较为突出,希望获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并建议由专人妥善保管本企业的登录密码信息,做好备份工作。
遗失登录密码的企业可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系统会将密码反馈至企业注册账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遗失用户名信息的企业,必须向企业注册地的B级评审机构提交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及承诺,经B级评审机构确认并报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审批后,方可将用户名和密码反馈给企业。鉴于此申请流程时间较长,可能会造成企业填报数据的周期缩短,因此提醒企业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信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3. 获证企业填报数据信息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年度数据信息表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进行填报。
4. 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时,财务数据应按照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填报。
5. 各评审机构应督促其评审的企业准确填报,避免出现到期换证或升级时的申报数据与《年度数据信息表》中填报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其换证或升级结果。
6. 获证企业填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信息时,请严格按照涉密规定填写。
7. 2016年度数据信息企业填报提交工作的终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5日后,除电子联合会资质办、B级评审机构和委托抽查机构根据抽查结果,认定填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数据不符,退回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和重新提交的情况外,其他获证企业不得对已提交的数据进行修改。请获证企业认真仔细填报、提交数据信息。
8.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数据信息的获证企业,视其自动放弃资质。2015年度共有201家企业因未按期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被取消其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9. 如发现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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