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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溯源,追踪涉税风险

数据溯源,追踪涉税风险

 

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发的纳税评估任务,对A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近三年纳税情况进行了评估。按照江苏省税务局优化完善风险应对方式的工作安排,新沂市税务局组建了金融行业深度分析团队,重点对税管系统的数据来源进行了追溯,发现了A银行存在的疑点。新沂市税务局将这些疑点指标转换成易理解、可修正的事项指引,交于A银行自查,通过辅导验证,促使A银行自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426万元。

数据分析:抽丝剥茧发现问题

A银行是一家独立核算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使用省行开发的财务软件,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3%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A银行三年来收入、利润、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均持续增长,但增值税税负略有下降。

风险应对过程中,新沂市税务局做了大量数据准备:一是采集了A银行三年来的电子数据;二是集中学习研究了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营改增后的金融行业税收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四是通过司法拍卖网查询A银行抵押资产的处置情况。

在采集电子数据的过程中,风险应对人员了解到A银行有4个业务核算系统:一是核心系统,即核心数据库,记载银行每一笔经营业务。二是信贷系统,对贷款进行分类,如按贷款对象分为农户贷款(又分为小额贷款和非小额贷款)、企业贷款;按风险等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以、损失5级。三是财管系统,对核心系统和信贷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生成报表。四是税管系统,用于开票和申报纳税。风险应对人员采集了A银行的财管系统、税管系统以及部分信贷系统的数据,为回函验证和后续辅导提供参考。

风险应对人员对江苏省税务局下发的纳税评估任务中A银行的56个风险项目逐一进行了分析,排除44个,确认12个,最终将应对重点归类为5个疑点事项:一是农户小额贷款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但非小额的农户贷款利息也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电子账册中反映同业拆借资金计提坏账准备2800万元,年报中未见调整;三是某房地产等12家企业抵押物处置无法院判决裁定记录,账面核销3100万元;四是贵金属、抵押资产租赁等收入,未申报增值税;五是其他小税种问题。

税企沟通:多次辅导达成共识

针对发现的风险点,风险应对人员制作并发送《纳税风险提醒函》,要求A银行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查核实认定的涉农贷款利息分类是否准确,并就其他疑点事项展开自查。

几天后A银行回函,除了个别小税种确认补税外,其他疑点自查基本无问题。对此,风险应对人员决定辅导A银行财务人员进一步自查。

沟通过程中,A银行财务经理再三声明,他们税管系统是由省行开发的全省统一使用的税管系统,省行在系统初始化过程中,将相关参数设置和计税规则请示了江苏省税务局相关业务处室,并已备案。税管系统数据由核心系统、信贷系统、财管系统逐级生成而来,月末自动计税申报,所以推送的税收风险点并不存在。

在辅导纳税人自查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风险应对人员用数据说话。以第一个疑点为例,2019年A银行税管系统和财管系统中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均为4626万元,但当风险应对人员把数据回溯到信贷系统,从当月归集的分类贷款利息来看,贷款对象为农户却超过100万元的单户贷款也勾选为农户小额贷款。根据财税〔2017〕77号文件规定,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的农户贷款,A银行将授信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归类为农户小额贷款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风险应对人员随即要求A银行就超范围享受优惠的问题作出解释。A银行财务经理只好坦承,实际上他们对于相关政策是了解的,清楚哪些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优惠,但由于省行对各县级行农户小额贷款有数量、比例等考核要求,A银行才将所有农户贷款都认定为农户小额贷款,从而导致税管系统默认所有农户贷款都享受税收优惠。

通过对系统数据的追溯,其他的涉税问题也都浮出水面。企业在信贷系统中将同业拆借的部分正常类贷款勾选为次级类贷款,财管系统中计提了坏账准备2800万元,在税管系统中进行了税前扣除,三年一共少申报企业所得税700万元。对于A银行贵金属、抵押资产租赁等收入,增值税申报表中没有申报的疑点,风险应对人员发现财管系统在初始化设置时未将该部分收入进行价税分离,计税规则错误导致税管系统无法计提销项税额,少缴纳增值税。同时,风险应对人员在司法拍卖网上了解到,A银行对部分抵押物资产在实际处置前已经在信贷系统中做了核销标记,财管系统根据信贷系统标记将其作为财产损失处理,税管系统减除计提的损失准备金后做了税前扣除。经辅导,A银行财务人员承认处理不当,需要补缴税款。

通过辅导,企业意识到税管系统存在的涉税风险,重新全面自查,对疑点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自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最终,企业自行补缴增值税194万元、企业所得税1864万元、其他税种34万元、滞纳金334万元,累计入库税款及滞纳金2426万元。

案例启示

本案通过对企业税收数据的溯源追踪,揭开了企业税管系统隐藏的涉税风险。本案的成功应对有如下启示:

一是深入了解行业计税规则,对数据追根溯源。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财务核算系统,这些行业的计税规则都要对照政策进行测试和验证。本案中,尽管该银行的税管系统是全省统一开发使用的,且向税务机关进行了备案,但其中依然隐藏着涉税风险,需要对数据追根溯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二是扎实做好数据准备,多方采集数据进行验证。

应对人员采集到了所有农户的贷款数据;采集了大量第三方数据,如通过司法拍卖网查询了A银行近几年抵账资产的处置情况等。这些数据为本案的成功应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吴国明 盛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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