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
——论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本报评论员
改革不停顿,砥砺再出发。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确立了总体规划、明确了实施路径,是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动员令、任务书、集结号。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意见》发出了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动员令。《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而且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意见》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必将推动实现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实现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实现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实现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勠力同心、克难奋进,确保《意见》在税务系统深入推进、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了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任务书。《意见》从8个方面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30条措施,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状。一是以建设智慧税务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在智慧税务建设中,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维护好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满足好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要坚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坚持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二是以深入推进“四精”为切入点,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执法要更精确,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税费服务要更精细,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税务监管要更精准,推动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税收共治要更精诚,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三是以“两提高”“一降低”为落脚点,确保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实效。“两提高”是指提高税法遵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一降低”是指征纳成本明显降低。这是衡量《意见》落实成效的标尺,要继续对标对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涉税指标,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意见》吹响了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集结号。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税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建引领,主动积极作为,切实肩负起牵头组织实施职责;要加强统筹谋划,凝聚推进合力,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指导,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意见》各项改革任务稳妥推进、见到实效。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落实《意见》为契机,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