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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作用,助力构建促消费长效机制

2026年08月17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积极发挥税收作用,助力构建促消费长效机制,形成“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性循环,稳固消费的经济增长压舱石作用。

《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助力形成“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性循环,稳固消费的经济增长压舱石作用。

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稳定消费预期、引导消费行为的核心政策工具,是打通“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堵点、稳固消费经济增长压舱石作用的关键抓手。笔者认为,支持扩大居民消费的税收政策应当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精准对接消费提质扩容的核心需求,发挥好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

助力“能消费”,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笔者认为,可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

2026年,全国超过2亿纳税人办理了个税汇算申报,其中超过1亿纳税人申报退税,退税总金额超过1500亿元。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群体基本无需缴税或仅需缴纳极少量税款,超过七成的人群汇算后无需缴税。改革红利精准落到中低收入群体身上,直接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

为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培育橄榄型社会结构,释放整体消费潜力,未来税收改革应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分配作用。一是继续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中“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的部署,建议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将经营所得中具有明显劳动属性的所得纳入综合征收范围,待征管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其他类型所得有序纳入综合征收框架。二是落实并适时优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立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大领域,动态完善扣除标准与方式,切实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三是落实好居民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规划》把“住房消费”放在大宗耐用消费品的第一位。二手房交易后大多会同步启动装饰装修流程,将直接带动家电、家居、建材等几十个相关产业的消费增长。建议继续落实好居民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并着力解决二手房交易中复杂涉税费难题,切实减轻换购住房税费负担,更好保障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助力“敢消费”,减少居民消费后顾之忧。“敢不敢消费”往往源于居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考量:工作是否可持续?医疗、教育、养老负担重不重?只有化解这些深层次的后顾之忧,消费潜力才能充分释放。

一方面,落实并优化支持就业税收政策。《规划》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当前,我国已形成覆盖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就业税收支持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建议适时延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政策的实施期限,增强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并考虑到小微企业是吸纳和拉动就业的主力军,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其用工成本,夯实居民收入基础,为扩大消费增加动力。

另一方面,研究推进社会保险税改革。考虑到人口老龄化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随着劳动人口比重持续下降、退休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凸显的现实情况,笔者建议,研究推进社会保险费改税,当前社保筹资以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为主,收入稳定性偏弱,难以持续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支出压力。实施社保费改税,遵循税收法定原则,构建起可持续、可预期的社保资金筹措机制,夯实养老金资金基础。此项改革需要统筹兼顾民生保障、企业承载能力与财政可持续性,实现多方平衡。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保障体系。

助力“愿消费”,扩大品质消费供给及优化消费环境。在扩大高品质消费供给方面,消费供需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表现为:居民对品质化、个性化的服务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但对应领域的有效供给不足;文旅、康养、数字消费等新兴消费快速兴起,但对应的监管规则、配套服务尚未完全跟上等。

解决上述矛盾,笔者认为税收应从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完善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制和征管制度,赋能数字产业发展。建议进一步明晰数字服务对应的增值税税目与税率,出台数字消费业态增值税征管操作指引,厘清云服务、沉浸式文旅、线上会员服务、数字文创产品等不同业务的税目界定标准,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减少征管实践中的分歧,有效化解新业态涉税争议,切实降低相关经营主体税收合规成本。二是优化支持创新税收政策,激励商品与服务供给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服务业开展数字化升级、适老化改造,降低创新转型的税收成本。针对微型经营主体,探索研发费用简易归集办法,降低合规门槛。三是持续深化消费税改革,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动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探讨将含糖饮料、高糖加工食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高端医疗美容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的可行性;对逐步大众化、不再具备高档消费品属性的品类(如部分化妆品),有序调出消费税征收范围。研究依据产品含糖量、脂肪含量设置差异化梯度税率,引导健康消费和绿色消费,优化消费结构。

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一是稳步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逐步将部分应税消费品征收环节由生产端向批发、零售环节转移,相应调整消费税收入归属,新增收入划归地方,实现消费地政府财力与消费贡献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地方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优化线下消费场景的积极性。二是优化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围绕《规划》提出的“优化离境退税便利化举措”,笔者建议将更多经营文创、中医药等特色商品的中小商户纳入政策覆盖范围,依托数字化系统实现购物、核验、退税全流程线上办理,支持退税即时到账,以进一步激活入境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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