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可以通过合理分配消费税负、降低供给侧税费成本,在促消费领域持续发力,助力形成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消费市场。
《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通过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为我国从“消费大国”转型为“消费强国”夯实基础。财税政策通过合理分配消费税负、降低供给侧税费成本,在促消费领域持续发力,助力形成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消费市场。
《规划》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
《规划》既与以往促消费扩内需政策一脉相承,又结合消费领域新变化、新趋势进行政策创新。笔者认为,从整体来看,《规划》呈现“一条主线+三大亮点”。
“一条主线”。《规划》以巩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主线。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也是民生改善的重要领域。《规划》紧紧围绕扩大内需、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主旨,对扩大消费规模、增强消费动力、破除消费限制等方面作出全方位部署,既立足宏观,又着眼微观,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大亮点”。《规划》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系统性体现在《规划》从全局出发,针对限制消费因素形成改革指引,持续释放消费潜力,让社会公众“能消费”。如《规划》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清理优化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休息休假制度等,直指就业压力、增收放缓、行政限制、社保乏力、假期不足等问题,让消费需求有效释放。针对性体现在《规划》围绕社会公众强烈关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让社会公众“敢消费”。如《规划》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明确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质量标准,明确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推动高品质服务认证建设、健全消费品召回管理相关规定等。前瞻性体现在《规划》针对消费领域新变化、新趋势作出前瞻规划,既促进行业发展,又防范潜在风险,让社会公众“愿消费”。如《规划》对养老托育、健康体育、国潮文创、数字消费、绿色消费、自主品牌等多项新兴消费,从发展方向、产品类型、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前瞻性要求,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均提供了科学稳定的预期。
促消费财税政策成效显著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促消费财税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定向支持新消费发展。如在养老托育消费领域,对相关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同时,这类机构还可享受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费优惠。
持续改善消费环境。统筹推进有奖发票试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反向开票”、离境退税便利化等制度性安排,兼顾国内居民与境外旅客,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市场活力,提升消费者积极性。以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为例,实施一年来,有效激发入境消费活力,全国办理人数同比增长12.96倍,退税销售额和退税额同比增长9.35倍,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进一步破除限制消费因素。通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等,持续破除就业压力、增收放缓、社保乏力等限制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的因素,为扩大消费提供持续动力。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策滞后性等客观原因,仍然存在部分新消费支持缺位、支持政策衔接性不足、消费税负分配不尽合理等问题。对此,《规划》提出加力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并对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机制作出具体部署。
持续优化促消费财税政策
笔者认为,财税政策可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助力扩大消费:
精准支持新消费。针对新消费中算力购买、人工智能设备等具有基础性、带动性的新消费领域,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财税支持政策,有序拓展有奖发票试点范围,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积极性,以消费规模效应促进新消费行业发展。
持续优化已有政策。一方面,做好新旧政策衔接。2027年底将有一批促消费财税政策到期,可借此契机,梳理消费领域相关财税政策,结合不同消费行业特点,延续优化存量财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合理分配消费税负。深化再分配税收改革,定向降低生产成本、合理分布消费税源、公平设定税负水平,更好体现量能课税原则。
推广补贴“直达直享”机制。依托支付结算机构的技术与场景覆盖优势,推行消费补贴“直达直享”机制,通过支付端嵌入式发放,压缩行政层级、精简申领流程,降低政策传导成本,实现财政资金的精准投放与即时兑现,最大限度释放消费补贴的边际效应。
严打套利骗享行为。健全消费补贴合规审查与动态监测体系,重点规制虚假消费、“先涨后补”、冒名申领等套利骗补行为。依托大数据画像与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闭环,切实保障财政补贴效率与安全,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