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抓紧推进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
记者王文竹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目前这项工作任务进展如何?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书面采访时,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表示,根据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对税收法定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并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
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税收立法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并于2018年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制定了资源税法,2020年制定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
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依照国务院有关税收条例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关税尚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草案。全国人大法工委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同时也将督促有关部门抓紧相关税收法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相关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抓紧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任务。
记者梳理发现,“十三五”时期,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等8部税法,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5部税法。截至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立法税种已达11个。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19年底将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202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印花税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