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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务处分法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全国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传达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2018年以来税务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卢希作专题辅导报告。

卢希围绕《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就进一步围绕党和国家大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实施,处理好执纪和执法的关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军表示,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后,税务总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政务处分法》,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卢希同志的报告脉络清晰、深入浅出,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特别是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案例生动具体,令人深省,为税务系统认真抓好《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指导。

王军指出,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通报的案例就发生在大家身边,教训深刻,令人痛心。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这次学习和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坚定不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促进廉洁从税,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案明责,进一步扛牢压实“两个责任”。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全面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既管好业务又管好廉政,既干好税务又带好队伍。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发挥专责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执纪,铁面问责。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监督工作贯穿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各方面。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案促改,一体化推进税务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确保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实现全覆盖,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不断取得治的实效。要建立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税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持续惩治发生在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建立完善“不能腐”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扎紧、织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要建立完善“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进一步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大力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以自觉强化自警,以自律恪守纪律。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生主持会议。于春生要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确保纪律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要压实责任,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推进管党治党真抓真严。要谨慎用权,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要以案为鉴,从反面典型身上吸取教训,清醒算好违纪违法“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吴海英通报了近年来部分税务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吴海英要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政务处分法》要求,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税务局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反腐败斗争,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省、市、县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干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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