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 来源:会计头条
三种收入的区别
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且经常性发生;
其他业务收入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经常发生;
营业外收入和企业生产经营无关,且偶然性极大。
问题内容:
“我司销售货物,提货一部分,后货物开始跌价,客户违约,剩余货物付款后未提货,弃货。我司讲余下货款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税局答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按照您描述的情况需要如实缴纳增值税。
给大家总结一下:
1.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1)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等,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罚款等,会计核算可能被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构成了增值税价外费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是净利得的,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1)企业接受捐赠,或者收取的违约金、罚款等不构成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资产盘盈等,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到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不挂钩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也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营业外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因为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因主营业务之外的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是如果营业外收入属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之内,那么企业就需要缴纳增值税。比如,企业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如果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出租,那么这部分收入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营业外收入属于企业的兼营业务范围之内,那么企业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兼营业务是指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活动,这些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总之,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