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601148790/010-82385072

行业知识

about us

查看更多
联系我们

18601148790/010-823850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邮箱:langhongjuan@bjhbyc.com

查看更多

行业知识>>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知识 >
买车必看!个人买车要交哪些税?

买车必看!个人买车要交哪些税?

2022年08月08日    来源:北京税务

购置车辆涉及税种
 
 
1.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应税车辆: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2.车船税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购买新车
 
 
1.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10%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优惠政策提示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注: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2.车船税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注意:
 
1.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3.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购买二手车
 
 
  1.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车船税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次年起缴纳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或者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申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Copyright © 2005-2020 京ICP备17028520号 涵博永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ming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