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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要与“数”共舞

税收征管要与“数”共舞

欧阳明  

互联网大数据使得管理和组织的内涵、范式受到挑战。大数据下,管理的范式从传统的日常经验总结向“数据+模型+分析”转变;组织内部的结构由线性化科层结构向扁平化、网络化结构转变。互联网大数据将使得管理基础、组织内部关系、业务流程、人员素质、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等都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税收征管应当适应这种变化。

加强税收数据集中管理,夯实征管基础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数据获取、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构成了税收征管的基础,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强税收数据集中管理,确保快捷、有效获取涉税数据,提升并保障税收数据质量。由于大数据具有体量大、种类多、真实性、共享性等特征,应将税务数据管理作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不断提升数据集中管理的水平。完善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税收大数据平台,统一数据口径,及时更新数据字典,加强数据比对、校验和培训前台数据录入人员,持续开展数据清理,确保税收数据质量,整合税务系统数据和第三方信息的数据标准,有效满足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数据需求。

提升税务机关部门间协作度,避免“内部赛马”

大数据是总体数据,应当避免数据遗漏和数据垄断,其本质要求持续、快速地获取和整合组织内外部多样化信息源产生的数据。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进行税收管理,应当创新数据采集的方式方法,实现多渠道、多维度采集,把散落在纳税人端以及各部门、各领域碎片化的数据连接起来,有效整合相互割裂的信息碎片,构建透明高效、互联互通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因此,大量的税务数据产生于不同的业务部门中,必须寻求税务机关内部高质量的协同性,避免因内部竞争出现“信息孤岛”。

提升数据加工和分析能力,有效服务决策和管理

大数据背景下,传统基于直觉和经验的决策模式,将向基于证据的多主体交互式决策模式转变。专业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将成为决策的直接依据。数据流驱动业务流,大数据的价值在于数据的有效加工和分析运用。应建立各类服务科学决策和税务管理的专业化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围绕科学决策和税务管理,开展税收数据监测、涉税数据深度加工和分析工作。通过税收大数据和各类宏观数据的融合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税务机关决策提供支持;监测、分析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纳税人信用状况,开展风险扫描和分析识别,改进税收征管工作,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引导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以数据流驱动,改进税收征管流程

以税收数据为中心,按照税收数据流驱动,使税收征管流程信息从分割走向集成、共享,借助内部职能部门的协同实现征管流程的优化。通过职能重构、资源重整、流程重组重塑税务职能部门的管理边界,提升征管质效。应明确划分征纳双方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传递、共享,实现涉税制度、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税收数据项、信息支撑的同步优化、简并和整合。按照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应当提升税收风险识别的管理层级,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实施跨省的税收风险识别,一线税务机关和人员是风险应对的主要力量。

确保税收大数据安全

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应配备安全可靠的设备,配置专用的税收大数据存储介质及服务器,与互联网实施全面的物理隔绝。配套多层防火墙及安全密钥认证,设置访问权限、用户数量限制、违规操作自动预警提示,保障与第三方数据交互的安全。制定税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明确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交换、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严密的税收信息数据安全监控岗责体系。由专业人员负责税收数据的安全管理,对税务人员进行保密技能培训及保密意识培训。建立税收数据安全日常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实现小风险实时预警,大风险及时防控,与网络数据安全部门密切合作,确保税收数据安全。

培养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队伍

大数据时代的管理人员,需要将各种数据源产生的大量散乱数据转变为可供分析的标准化数据,并从中发现规律。因此大数据时代下的税务人才应当既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知识,又具备良好的税收业务知识和相关行业知识。应注重培养模型建设、数据分析、数据安全、风险应对等专业型人才,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通过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运用,造就一批熟悉税收政策、财会知识、行业知识、数理统计、信息化技术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适时引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作为外脑,作为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补充,确保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副处长、第三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

编辑:佟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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