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601148790/010-82385072

资讯中心

about us

查看更多
联系我们

18601148790/010-823850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邮箱:langhongjuan@bjhbyc.com

查看更多

资讯中心>>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北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降至9.8%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自今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此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据悉,这次费率调整是落实“六保”“六稳”的具体举措,有助于稳企业保就业,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同时,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本市1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进行征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1层    电话:18601148790/010-82385072    
Copyright © 2005-2020 京ICP备17028520号 涵博永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ming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