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发布会指出,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司法审判的“主角”,也是普法宣传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7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内一批税收专业素养深厚的干部,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妥善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尤其是涉税案件,以及税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期《税收法治专刊》从这个由税务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群体中选取几位代表,请他们分享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如何发挥税收专业优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何结合其人民陪审员经历开展税收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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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后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对于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在司法审判中为什么要引入人民陪审员
之所以在司法审判中引入人民陪审员,首先就是考虑到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审判活动,依法行使公民民主权利,可以充分体现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其次,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社会生活经验丰富,其广泛性、代表性能够与法官的专业性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实现司法的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再次,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司法审判的“主角”,也是普法宣传的“主体”。人民陪审员根据参审经验,在社区、企业等开展更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
我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34.1万余人,人数规模达到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3倍以上。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一审案件1406万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04万余件、民事案件983万余件、行政案件117万余件,参与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案件3.5万余件。
解锁司法执法普法的“三重角色”
本报记者 虞立教 通讯员 吴珂 杨靓
“守法合规经营,切莫触碰法律红线。”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组织的“税法同行”合规课上,税务干部曾水华剖析其作为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某企业通过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被追缴税款,企业法定代表人还因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在法庭上,当事人十分懊悔。”
怀揣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曾水华于2019年成为常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5年任期中,他共参与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00余件。2023年,他被常山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司法:分析经营情况,助力企业重整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曾水华充分发挥自身税收专业优势,将税收专业知识与独特的税务思维深度融入案件审理工作中。
2021年11月,常山县人民法院受理浙江衢州某亚克力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曾水华被选为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该公司发生经营亏损,产生债务危机,无力支付巨额本息,被迫停产歇业。
“我分析了该公司的经营和纳税情况,发现其持有20余项发明专利、6枚商标与4件著作权,核心竞争力很强;同时拥有成熟稳定的客户群和销售网络,2019年净入库税额124.8万元,市场潜力大。由于新冠疫情的发生,企业订单锐减,入不敷出,偿债能力受损,才无奈停产歇业,只要给予一定帮助完全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曾水华说。
合议庭评议时,曾水华积极建言,指出注入启动资金,企业便有重整的希望。他依据税法及相关政策,对企业破产财产处置、股权转让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充分考量企业困境,提议在合法范围内,合理调整税款缴纳方案。最终,经重整程序,企业资产价值成功“由负转正”,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用时半年,停产歇业的企业再次机器轰鸣。119名工人的302万元劳动债权获100%清偿。该案成功化解了企业职工欠薪纠纷,被评为衢州法院2024年度服务营商环境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执法:连接税务与法院,治理职业放贷
民间借贷行为隐蔽,如何建立机制加强对职业放贷行为的监管,成为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
2022年,曾水华参与审理了职业放贷人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他发现当地的民间借贷案件多、标的金额较大,有的涉及自然人利息收入,但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他开始思考,如何建立民间借贷征缴协作机制。
秉持“跳出陪审看案件”的独特视角,曾水华巧妙借助人民陪审员与税务干部的双重身份优势,以税费征缴协作机制为基石,大力推动税务部门与法院加强合作。
2022年12月,常山县税务、法院、检察院构建职业放贷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实时更新职业放贷人认定名单,紧扣线索流转、联查联动、税费划转等关键环节,对职业放贷人在法院执行阶段取得的利息所得开展协作管控。法院及税务部门根据涉税利息所得、裁判结果、执行到位款项等征税线索,开展信息交互,通知当事人欠税事宜,并在发放执行款前,依法将税款划转至税务局指定账户,由检察院对税款征收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2023年以来,当地已征缴职业放贷相关税费三批次共9.8万元,从源头防控税款流失风险。
普法:结合陪审经历,开展以案释法
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一家科技公司负责人王某参加了常山县税务局组织的“税法同行”合规课。之前,他因为轻信所谓“税务筹划建议”违规开具发票,导致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
课程的主讲人曾水华依托公职律师专业背景和人民陪审员司法实践经验,详细解读税收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后果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剖析完一个个真实案例,曾水华话锋一转:“法律不是要一棍子打死人,而是在让违法行为受到应有惩戒的同时治病救人,给知错认错、主动纠错者改正弥补的机会。”他翻开纳税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逐条讲解失信企业如何进行信用修复: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提交合规承诺、接受第三方审计……
在税企合规课堂上,曾水华帮助被黑中介坑骗的小微企业明晰税收优惠项目;给误触红线的电商主播讲解税收征管法要求……在听了这堂合规课后,王某按照流程提交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近日,王某收到税务部门的短信,提示他企业的纳税信用已经修复到B级。“我们会在以后的生产活动中,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王某表示。
“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份执法决定中”
张宁宇 陆洋
“人民陪审员李鹏,本周庭审时间已经确定,请您准时出席。”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鸡冠区税务局干部李鹏安排好工作,准备参与庭审。再过两个月,他的任期就结束了,所以李鹏格外珍惜每次的参审工作。
2020年,李鹏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刚担任人民陪审员,他就参审了一起复杂的建筑合同纠纷案。在该案件中,双方约定,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完成各项工程后,须冻结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项资金于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返还。但在工程到期后,被告以原告未完成发票开具义务、利息计算方式违背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返还质量保证金。面对诸多票据凭证及财务往来明细,合议庭陷入“证据迷宫”。
李鹏凭借多年的税务工作经验,通过横向比对合同约定与发票流向,纵向梳理成本核算与资金时序,抽丝剥茧还原了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通过审查往来发票及合同,原告分阶段将工程发票完成交付。被告继续扣留质保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但利息需从付款条件成立之日,也就是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李鹏在庭上展示的发票证据图谱,让争议事实清晰浮现。被告最终如数支付了款项,避免了诉讼拉锯战。此案主审法官王剑评价道:“李鹏的分析既有对税务知识的精准把握,又符合司法证据规则,这种跨领域专业视角对经济类案件审理非常有帮助。”
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李鹏还结合参与审理的增值税虚开案件,开展以案释法,走进辖区企业,为财务人员阐释将职工福利采购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等常见问题,明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抵扣项目,同时着重强调企业必须留存好进货发票、运输凭证、合同协议等相关原始凭证。“李鹏不仅从税务角度讲解政策,更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让我们对税法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明确。”鸡西宝明来承采煤机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温学昆表示。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5年间,李鹏发挥双重身份优势,成为税务与法院的桥梁纽带。2024年,他获得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公平正义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体现在每份判决书、每份执法决定中。”李鹏在陪审员心得中写道。
“从司法视角重新打量税收工作”
本报记者 李一园 通讯员 杨立群 徐寅琛
日前,记者来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杨芳完成当日陪审工作后对她进行了采访。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的业务骨干,杨芳自2020年起开始担任人民陪审员。
如今,杨芳的工作日历上,除了税收政策宣讲会排期,还标注着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的庭审日程。“这段特殊的‘跨界’经历,让自己从司法视角重新打量税收工作。”杨芳告诉记者。
实质重于形式:发票信息成为关键证明
“我始终记得第一次坐在陪审席上的紧张和局促,但既然成为人民陪审员,就要履行好这份责任,用自身的知识和阅历帮助法官判案。”杨芳告诉记者,每次接到法院陪审通知,她都会提前协调好工作,积极联系书记员进行庭前阅卷,做到心中有数。
2023年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令杨芳印象深刻。在该案件中,被告以未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杨芳发现原告未提供交易相关的增值税发票证据,便在庭前主动联系法官,建议调取发票抵扣情况的事实证据。在最终的庭审现场,杨芳深入分析被告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与货物明细、货款金额、开票时间等信息的一致性,指出买方凭发票完成增值税抵扣的行为,可作为交易真实发生的初步证据来推定买方已实际收到货物。再加上微信聊天记录、仓储单等证据的相互佐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该案主审法官王怡评价道:“买卖交易中,发票既是计税凭证,也是交易行为的重要载体。人民陪审员杨芳从税收视角对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为我们厘清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法庭到办税厅:司法实践重塑税宣思维
在一起虚开发票的刑事案件中,涉案企业因轻信税负过高可找发票冲抵的“技巧”而触犯法律红线。“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杨芳表示,这确立了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网上很多所谓的“避税技巧”,实质是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凭证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已突破合法筹划的界限,演变为偷逃税款行为。
在她看来,这些现实案件反映出纳税人法治思维的缺失。杨芳认为,要让纳税人从“被动遵从”转向“主动遵从”,需要构建浸润式的税收治理生态,将税法遵从意识培育深度融入企业日常经营。杨芳试着在日常宣讲中用“说理式”普法架起专业术语与日常认知的桥梁,在争议调解中用“互动式”普法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边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逐渐增强法治思维。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杨芳所在的第一税务所开展了“合规助企、税法同行”主题活动,将涉税事项合规指导前移至办税窗口,在办理申报时同步提示合规要点,审核资料时穿插讲解政策依据,让每项涉税业务的办理都成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推动了税法普及与纳税服务深度融合。
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正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开展模拟法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模拟庭审”在奉化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实训基地”正式开庭。近年来,涉税争议数量逐年增多,为提升公职律师法律实战经验,奉化区税务局打造“模拟法庭”平台,杨芳根据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庭审经历,围绕证据效力认定、诉讼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将企业股权转让、跨境支付等高发争议纳入“模拟庭审”案例,充实优化庭审剧本。在她的推动下,目前已有50多名税务干部在模拟法庭中体验证据链构建、抗辩策略推演。
“法治建设需要更多专业接口,我既是税务干部又是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让我更清楚税务干部应该从哪些方面提升法治素养。”杨芳表示,要将陪审实践中积累的典型案例转化为税收治理的“活教材”。为此,她开设了“陪审员视角下的执法风险”微课堂,剖析实际案例中反映的税收执法问题。前不久,她以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切入点,就执法人员超期送达的流程瑕疵导致执法决定程序违法问题,以此为例告诫身边的税务干部,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嵌入执法全过程,让每项执法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照见进步,也照见不足。我们要以案为鉴,不断总结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与温暖。”当被问及5年人民陪审员生涯的最大收获时,杨芳说,“我们守护的,不仅是经济秩序,更是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