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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不用缴税不等于不用申报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某天,A公司的王老板和税务人员小徐发生了以下对话:

小徐:你好,系统中显示贵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有纳税申报记录,是有什么原因吗? 

王老板:我们公司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之前一直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最近才有点生意,也没产生应纳税款,就没有办理纳税申报。         

初创企业不需要缴税,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第一步:症状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初创企业日益成为重要的纳税群体,但部分初创企业存在不用缴税就不需要纳税申报的错误认知。

A公司就是一家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而且投产后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未产生应纳税款,所以就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

病因确定:经税务机关判断,A企业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

第二步:诊断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步:处方建议

新办企业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税费的认定,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初创企业不用缴税不等于不用申报,初创企业即使未产生应纳税款,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初创企业未产生应纳税款,可能是企业处于筹建期未投产或者经营,未发生应纳税行为,也可能是由于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未产生应纳税款。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初创企业不论是因为前期未发生纳税行为,还是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未产生应纳税款,都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特别提醒:企业自成立起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尤其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申报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对于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税务管理以及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都非常重要。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申报且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及时改正、补充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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