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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护航 为“走出去”企业增活力添动力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今年以来,各地税务部门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为新起点,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好税费优惠政策“组合拳”,助力“走出去”企业扬帆远航。

税企高层对话会 服务企业“走出去”

日前,以税路通·在浙里“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税收支持“走出去”为主题的税企高层对话会在台州临海举办,20余家企业分享企业“走出去”经验,税务部门现场为与会企业答疑解惑。

华海药业、吉利控股集团、伟星股份、杰克股份和银轮股份等5家企业现场分享企业“走出去”和海外并购经验,浙江永强、水晶光电等16家企业通过材料交流“走出去”的经验和面临的困难,并从“优化税制、优化服务、优化征管”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需求建议。朵纳家居德外子公司的商务负责人以一名外国人的视角,分享了对于“一带一路”十年来带来的机遇的切身感受。

“公司周转更加顺畅,得益于税务部门多年来做精税收政策服务,为企业出口贸易、跨境经营、海外并购、税收争议解决等提供了专业辅导和指引。”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表示,“有了税务部门护航‘出海’企业扬帆远航,让我们走得出、做得强、回得来更有信心。”

本次会议期间还展出了浙江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十年成果。十年来,浙江税务部门举办“走进”特色系列活动,编发《“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问答集》《RCEP十五国税制概览》(中英双语版),为企业提供权威的境外税收信息和面对面的税企交流沟通平台。此外,浙江税务部门还积极协调研究跨境纳税人复杂涉税诉求,为纳税人境外投资经营提供税收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通过运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等国际税收法律工具,帮助纳税人解决跨境涉税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力坚表示,浙江税务部门将积极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聚焦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的浙江实践不断发力,建立完善跨境投资经营全周期税收服务,同时搭建共享互鉴平台,拓展双多边税收合作,精准发力、定向施策,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国际税收服务品牌,推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川渝联合 服务双城经济圈跨境纳税人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在重庆联合举办“税路通·川渝名企行”活动,现场发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境纳税人联合宣言》,为两地“引进来”“走出去”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川渝地区40余户跨境经营企业参加此次活动。

根据《联合宣言》,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在此前已出台13项“川渝地区最多跑一次”国际税收事项、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收协定待遇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将组建一支国际化税收服务团队,建立常态化问题反馈、涉税诉求快速响应2项税企双向沟通机制,优化3项跨境办税服务措施,开发4个国际税收知识服务产品,全力服务川渝两地更高质量“引进来”,支持更高水平“走出去”。

其中,优化3项跨境办税服务措施包括:继续拓展两地线上和线下国际税收通办事项,进一步减少资料报送次数和事项办理时间;继续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收协定协同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协同管理受惠面,切实降低川渝两地“引进来”“走出去”纳税人跨境关联交易合规遵从成本;探索国际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功能,确保川渝两地“引进来”“走出去”企业及时准确享受税收协定、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近年来,公司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了‘走出去’的信心。”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主管黄晓菊表示,此次《联合宣言》提出的务实举措将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帮助。

川渝两地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增进互信、凝聚共识、扩大合作,丰富川渝特色服务举措,助力“税路通”服务品牌建设,推动税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延伸,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助推川渝地区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高原税路通” 助力企业打开国外市场

近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推出“高原税路通”品牌,提供12项服务举措和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海外税收案例库以及跨境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四类服务产品,助力“青货”在国外打开更大市场。

青海省税务局作为“青海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动融入青海服务跨境纳税人的工作机制,与省发改委、商务厅、工信厅、外汇管理局等加强数据互连,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共同夯实“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管理基础。在全省税务部门建立三级互动协作机制,针对跨境纳税人涉税诉求,设置专门联系解决渠道,联合各职能部门联合研讨,综合研判,及时响应问题诉求。开设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走出去’企业咨询专线”,加强跨境高频疑难问题的收集整理,为跨境纳税人拓宽解疑释惑渠道。

此外,青海税务部门聚焦全省128家外资企业,开展递延纳税政策宣传,不折不扣落实外商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青海落实非居民优惠政策减免税额4.07亿元,为“走出去”企业抵免税款500余万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54余万元,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涉税金额500万元。

青海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税务总局“税路通”品牌12项服务举措,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精准对接经营主体需求,深度融入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投资、人员和技术跨境流动进一步优化,切实提高跨境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 藏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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