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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明确延续和优化
2023年04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备受企业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来了——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底;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前不久召开的国常会上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此前财税部门表示,“对现行的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这个“政策大礼包”兑现承诺,实实在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何意义?今年的税费政策如何更好支持小微个体工商户发展?麻辣财经记者进行了采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升级,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科技创新型公司往往是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能有效降低科创型企业资金成本,让我们有底气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暗物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立扬说,“2022年前三季度我们就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463万元,今年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我们能有更多资金去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加大对智能教育、智能健康等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力度,打造更优质的人工智能平台和软硬件产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专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作用。

多年来,我国不断优化升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政策的企业户数和优惠金额不断增长。

2018年,我国将全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当年共有27万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减免税额约2800亿元。

2021年,我国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包括制造业在内共有53万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减免税额6600亿元。

2022年,我国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前三季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减税90亿元,预计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年减税7000亿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加力实施,辅之以国家出台的其他系列优惠措施,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热情。”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据统计,五年来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5%左右,形成了“政策引导—研发投入—税收减免—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的良好循环。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1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企业销售额比2017年增长1.4倍,年均增幅达24.5%,高于全部企业的增速9.5个百分点。

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快准稳好落地见效,税务部门在采取一般性服务举措的基础之上,针对政策特点又出台了一系列新招和实招。比如,大幅度简化优化研发费用辅助账的样式,将辅助账体系由“4类辅助账+1张汇总表”精简为“1类辅助账+1张汇总表”;将优惠办理方式调整为“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努力实现“即报即享”。

突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延续,预计我们一季度将享受减免超6万元。”得知政策延续的好消息,宁波奇力汽车部件厂总经理戴波杰对发展充满信心,“今年初,我们陆续对接了几家新能源汽配企业,希望能从自身出发,加大研发投入,增加产品多样性,提高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支持企业减成本、获信贷、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梳理发现,今年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协调,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反映出我国当前进行跨周期调节的政策力度不减。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管理,保障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有利于夯实今年宏观经济开局良好的发展趋势。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几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延续,能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经营主体平稳过渡,保就业稳民生。

“此次税费优惠的安排也反映出精准施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李旭红认为,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有助于我国现代物流行业建设;今年底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有助于降低我国能源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曲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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